各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8]2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8]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08年高等学校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下达我院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1人,并按每人每学年5000元的标准资助部分培养费。根据要求,推荐的人选应为我院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年龄在40岁以下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请各系、各部门根据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1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的需要,择优向教育厅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请各系、部门根据《2008—2009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从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组织推荐人选遴选接受学校和导师,并于3月28日(星期五)前将填写好的《2008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情况表》(打印并盖章)报送人事处。学院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人选和所在系部要积极主动地与接受学校和导师联系,征得同意后,于4月17日(星期四)前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报送人事处。
四、《2008—2009年度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收费标准一览表》和《2008—2009年度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可从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下载。
附件:1、2008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情况表
人事处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