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08-03-27浏览:201

各系、各部门:

根据学院200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现组织进行2008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论文(著)等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送审范围

1.凡拟于2008年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下简称“思政”)和教育管理研究(以下简称“教管”)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均须将论文(著)等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2.图书、出版、工程、卫生、会计、审计、档案等教师外其他系列申报人员,不需要送审代表作。

二、送审代表作要求

送审论文(著)等代表作,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071231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学科研成果。凡第二作者的论文以及在增刊、内刊、专集、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等,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报送《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一式三份,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报送《鉴定表》一式两份。《鉴定表》请统一用16K纸张正反打、复印,其中第12页由申报人填写,学院审核盖章;第36页中“代表作题目”由本人填写,学院审核。

2.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供三篇(部)代表作,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供两篇(部)代表作进行送审。代表作除专(编)著等用原件外,其它论文等一律用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及版权页,由学院对照原件进行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

3.请各系部通知相关老师即日起到人事处领取档案袋,送审材料分档案袋整理,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分装三个档案袋、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分装两个档案袋,每个档案袋装一份《鉴定表》和一套代表作(正高三篇,副高两篇)。

4. 代表作论文(著)同行专家鉴定费每份200元,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每人需交纳600元,副高级职务人员每人需交纳400元。请申报人员领取材料袋时将“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交人事处。

5.根据学院规定,申报高级职务人员论文(著)等代表作送审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请各系部集中将送审材料于48日(星期二)报送人事处(神农宾馆208)。

特此通知

 

 

               

                                2008327

 

 

附件: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