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申报中、高级职务人员教学、科研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新)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发布时间:2008-04-07浏览:190

关于做好2008年度申报中、高级职务

人员教学、科研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并与教务处、特殊教育研究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商,现就2008年度申报中、高级职务人员教学、科研审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审核

1.申报人员填写《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度申报中高级职务人员教学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并由系教学秘书审核签字;

2.申报人员提供《简表》所填报的任现职以来教学获奖情况统计和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或参加教改项目情况等的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教研论文需复印论文内容);

3.其它教学情况(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试卷分析和成绩记载表、近3年承担教学任务的教案或讲稿等)由系教学秘书负责审查;

4.所有简表和附件材料,请各系负责人和教务处联系确定时间审核,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公室(请于48日前完成);

5.申报专职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其教学情况简表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与公共管理系两课教研室联系进行教学审核工作。

二、科研审核

(一)成果要求

所有申报科研审核的成果或项目等,须为申报者本人任现职以来至20071231日前公开发表、出版的科研成果或主持、参加的项目。

(二)教师系列科研审核

1、申报人员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情况,并提供原始附件材料,一并报送人事处(请于48日前完成);

2、由人事处和特殊教育研究所联系确定时间审核。

(三)思政、教管、图书资料等教师外系列申报中、高级职务人员的科研审核

1、学院所有系列申报人员,其教学、科研审核工作同教师系列一并进行;

2、机关、部门等单位申报中、高级职务人员的教学科研审核,由人事处统一与特殊教育研究所联系进行。

三、教学科研审核工作要求

1、为确保科研审核的顺利进行,请各系负责人通知申报老师在科研审核时到校(不要在审核现场),配合审核过程中相关问题的了解。

2、教学、科研审核工作,事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请各系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要求教学秘书、行政秘书积极、主动配合负责人做好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审核工作。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度申报中高级职务人员教学情况简表

      2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二○○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