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08年高校高级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08-06-04浏览:192

各系、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高级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8]18号)精神,我院将选派1-2名符合条件的教师赴省内有关高校访问进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将在个人申报,系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选派,推荐人选应是院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访学时间为半年或一年。

二、申报人员可根据《2008年接受高级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指导教师及专业方向》(附件2),遴选接受学校和指导教师,并填写《江苏省高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1)。

三、各系、各部门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的申报工作,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的需要,结合条件标准,由各系部推荐1-2名人选,于200865日前将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四、学院根据各系部推荐上报的人选,择优推荐1-2名高级访问学者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江苏省高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

附件22008年接受高级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指导教师及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