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09-06-18浏览:185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苏教办财〔20096号)精神,我院决定组织开展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条件

(一)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如达不到上述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经省辖市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人员经财政部门认定后,颁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可以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二、推荐要求

请各院、系,各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志愿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和咨询活动的专业人员,认真填写《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登记表》(到www.ccgp-jiangsu.gov.cn下载)有关内容,并选择3个以下品目(品目表见www.ccgp-jiangsu.gov.cn---江苏政府采购专家抽取管理系统--专家申请登记栏目查阅)贴好照片,并附以下材料:

1、个人文化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各系部于619(周五)前将推荐人员《登记表》连同所附材料报送人事处。

附件: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