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六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六大人才高峰”第六批教育系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9]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六大人才高峰”第六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省教育、医药卫生、电子信息、机械汽车、建筑、农业和宣传等重点发展行业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上述行业的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也可按相应程序申报。省教育厅负责受理除医药和电子信息类、卫生类、建筑类、农业类、机械汽车类、宣传文化类之外的项目申报材料。前述六类项目申报材料,分别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卫生厅、原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农业委员会、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和省委宣传部负责。
二、申报对象
1.申报者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工作勤奋,实绩突出;所在单位有人才群体优势,并形成人才梯队。
2.申报者中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创业创新型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高技能人才申报项目,申报者应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本技能领域技术领先,有参与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在该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
三、申报项目
1.申报资助的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优先推荐。
2.申报资助的项目重点支持应用性强、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大的项目。
3.申报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一般不再重复资助。对已被列为前五批“六大人才高峰”资助对象的,一般不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申报材料
1.《“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4份,附件1);
2.申报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
3.申报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5.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学院负责审核,申报材料不退。
五、申报名额及要求
1.请各院系接到本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宣传,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名额为每个院系在每个行业不超过一个,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
2.于9月18日前将申报名额和《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荐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
3.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考察、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的项目人选。
4.上述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统一装入档案袋(申报表不需装订入册,单独放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附件3),于9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联系人:陈时强,联系电话: 89668028,E-mail:ren210036@126.com。
附件:
1.“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表
2.“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荐情况表
3.“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材料封面
人事处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六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六大人才高峰”第六批教育系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9]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六大人才高峰”第六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省教育、医药卫生、电子信息、机械汽车、建筑、农业和宣传等重点发展行业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上述行业的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也可按相应程序申报。省教育厅负责受理除医药和电子信息类、卫生类、建筑类、农业类、机械汽车类、宣传文化类之外的项目申报材料。前述六类项目申报材料,分别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卫生厅、原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农业委员会、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和省委宣传部负责。
二、申报对象
1.申报者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工作勤奋,实绩突出;所在单位有人才群体优势,并形成人才梯队。
2.申报者中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创业创新型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高技能人才申报项目,申报者应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本技能领域技术领先,有参与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在该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
三、申报项目
1.申报资助的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优先推荐。
2.申报资助的项目重点支持应用性强、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大的项目。
3.申报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一般不再重复资助。对已被列为前五批“六大人才高峰”资助对象的,一般不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申报材料
1.《“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4份,附件1);
2.申报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
3.申报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5.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学院负责审核,申报材料不退。
五、申报名额及要求
1.请各院系接到本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宣传,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名额为每个院系在每个行业不超过一个,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
2.于9月18日前将申报名额和《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荐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
3.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考察、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的项目人选。
4.上述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统一装入档案袋(申报表不需装订入册,单独放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附件3),于9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联系人:陈时强,联系电话: 89668028,E-mail:ren210036@126.com。
附件:
1.“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表
2.“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荐情况表
3.“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材料封面
人事处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