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院范围内评选推荐一名“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现就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与要求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2、热爱特教事业和残疾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本职岗位做出优异成绩。
3、从事特教工作5年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从事特教工龄较长的教师。
4、以推荐一线特教教师为主。
5、2010年获得过“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的不得再推荐。
二、表彰奖励方式
授予获奖人员证书,每人颁发奖金5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推荐办法
请各院、系,各部门认真对照条件,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一名候选人名单,填写《“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登记表》,表中“先进事迹”要求800字以内,内容真实、具体、感人。“候选人登记表”请用A4纸打印,于2011年6月9日(星期四)前报院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ren210036@126.com,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