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2012】19-1号院长办公会决议,对于因学历或职称提升可以享受校内岗位津贴系数提档的人员,需由本人依据“宁特院【2008】78号”文的精神填写“岗位津贴变更情况审批表”,经所在院系审定后报人事处核准执行。对于2012年下半年学历或职称晋升的人员,特别是2012年新晋升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无论是否愿意享受津贴系数的提升都需填写此表并说明情况,经所在院系审定后报人事处核准执行。
请各院系抓紧组织好这次申报工作,并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审定后的审批表送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