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2〕24号)要求,现就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省部、省属高校中为江苏高等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科研一线优秀人才。
二、推荐名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配省教育厅推荐指标38个。我校可推荐1名。
三、推荐条件
在符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推荐人选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院校实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卓著,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四、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
(一)学校根据个人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按推荐名额择优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各系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名单,并报省政府批准。
(四)省政府批准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并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一次性奖励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所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应给予入选专家一定奖励。
五、材料要求
(一)请于2013年1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
1.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包括推荐人选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推荐人选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近年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装订成册。
3.《省突出贡献专家申报人选基本信息表》电子文档。
上述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
(二)档案袋封面、《专家情况登记表》及《省突出贡献专家申报人选基本信息表》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jshrss.gov.cn ),按照“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人事人才”顺序下载。
联系电话:89668028 电子信箱:ren210036@126.com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