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我院人才强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我院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我院的核心竞争力,现就2013年我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计划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为了有组织地开展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工作,根据《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进人才强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特院[2011]74号)规定,请各院、系(部),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有计划的组织教职工认真制定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计划,重点要求4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有计划的攻读博士学位。教职工学历进修严格执行先报计划、经学校审批后报考的原则,行政人员本身已是研究生(硕士)的申报攻读博士学位需经院长办公审议。新进教职工申报攻读博士学位的需到校工作满两年,且年度考核合格,方可报考。凡是没有被院、系(部)或部门列入2013年度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的教职工,人事处将不再单独审批个人2013年度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
二、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部),各部门做好组织、宣传、动员工作,填写2013年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计划表,于1月7日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楼213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ren210036@126.com。联系电话:89668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