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幼儿园合同制人员聘期考核及续签合同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人事处发布时间:2013-07-06浏览:203

幼儿园各教职员工:
由于聘期将满,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需对编外人员进行聘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用工部门需结合岗位职责,对编外人员聘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结论和下一年度的工作需求,做出是否继续聘用的意见;
2 、请务必于2013年7月10将考核情况送交人事处,并续签合同,逾期未签合同者讲视为辞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