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5号)、《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18〕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包括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申报条件,均按照《关于印发〈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南特院〔2016〕26号)文件执行。
实验技术系列申报条件,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等5个评价标准的通知》(苏职称〔2017〕4号)中《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文件执行。
申报其他辅系列的人员,按照相应职称系列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
二、岗位设置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苏人社函〔2017〕106号)文件精神,我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坚持“按需设岗、优化结构、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的结构比例进行设置。
三、其他申报要求
1.岗前培训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含转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文件精神:不再将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
4.时间计算
申报人员的年龄、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的时间等,计算日期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已办理退休手续及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5.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民意测评要求
根据《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苏人社发〔2017〕168号)文件要求,突出师德为先,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师德,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民意测评小组由申请人所在党总支组织,成员由部门党政领导、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组成,参加民主推荐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且同意人数在半数以上方可上报。
6.教学工作考核要求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系列中、高级职务人员的教学工作考核,按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教学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南特师〔2017〕22号)执行。
7.科研审核工作要求
科研项目:自己主持的,必须要填进科研管理系统(信息要全面、详细),并提供证明材料;参与别人项目的,提供证明材料。
科研论文:任现职以来的论文,全部填进科研管理系统(只填第一作者的),同时提供检索报告和原件。
著作:第一作者和主编的需要填进科研管理系统,并提供原件;非第一作者和主编的,不需要填报科研管理系统,但需提供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科研获奖: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由第一获奖人将扫描件上传进科研管理系统。
8.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须选择指定篇数的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论文、论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1)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选定2篇(部)代表作按要求送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报送校外2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其中至少1名为正高级职务。
(2)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选定3篇(部)代表作按要求送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报送校外3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
9.评审费用
(1)费用标准:评审费为: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每人200元,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每人300元;同行专家鉴定费为: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每人1200元,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每人800元。
(2)评审费和同行专家鉴定费由申报人员自行到财务处缴纳,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交人事处师资科留存。
(3)其他辅系列职称评审费用,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收取。
四、材料报送
1.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同时准备好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于2018年5月11日前报送人事处,联系人:庞宙华,联系电话:025-89668026,邮箱:rsc@njts. edu.cn。
2.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等5个评价标准的通知》(苏职称〔2017〕4号)有关规定,延迟其申报资格3年以上,并根据相关适用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完成项目 | 负责或 召集人 |
4月下旬 至 5月上旬 | 1.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组织动员工作。 2.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表格。 3.申报人到人事处领取材料袋。 4.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各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各单位审核后将申报人员登记表在所属单位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申报者的科研、教研等成果同步公开展示。(由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 5.公示过后,申报人将申报材料装袋报人事处。 6.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上交《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论文论著原件、复印件。 | 申报人 各单位 人事处
|
5月中旬 至 6月上旬 | 1.申报人员携带相关证书、成果原件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并到财务处交纳评审费(收据复印件交人事处)。 2.申报人述职,各党总支对申报人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并评议, 组织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民意测评(参加民主推荐人数不得少 于15人),并对本单位申报教师系列教师进行教学综合考核。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进行教学规范考核和专家评教;组织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学校教学综合考评工作小组完成对申报人的教学综合考评情况认定。 4.科研处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科研情况进行审核。 5.学工处对所有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社会服务情况进行审核。 6.人事处将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论文、论著送外校进行同行专家鉴定。 | 申报人 人事处 科研处 教务处 学工处 各党总支 各单位 |
6月中旬 | 1.对符合所有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2.整理汇总相关材料。 3.网上公示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和申报材料现场展示。 | 人事处 |
6月下旬 | 1.整理汇总上会材料。 2.进行面试答辩和学科评议。 3.召开校评审委员会会议。 4.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 | 人事处 校评审委员会 |
7月上旬 | 1.填写表格,整理材料,制作数据库,报教育厅、人社厅审核、备案。 2.申报其他系列人员材料报送相应的评审单位。 | 人事处 |
江苏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代码 | 学科名称 |
| 代码 | 学科名称 |
11 | 哲学 |
| 38 | 计算机 |
12 | 经济学 |
| 39 | 控制工程 |
13 | 工商管理 |
| 40 | 土建 |
14 | 法学 |
| 41 | 化学工程 |
15 | 马列主义公共课 |
| 42 | 管理工程 |
16 | 体育 |
| 43 | 纺织工程 |
17 | 教育学 |
| 44 | 材料工程 |
18 | 中文 |
| 45 | 矿业工程 |
20 | 英语 |
| 46 | 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 |
22 | 外语(小语种) |
| 47 | 粮食加工 |
23 | 美术 |
| 48 | 农林畜牧 |
24 | 音乐 |
| 49 | 基础医学一(形态学科) |
25 | 历史 |
| 50 | 基础医学二(功能学科) |
26 | 数学 |
| 51 | 临床医学一(内儿放皮) |
28 | 物理 |
| 52 | 临床医学二(外.妇产) |
30 | 化学 |
| 53 | 临床医学三(五官科) |
32 | 地学 |
| 54 | 公共卫生 |
33 | 生物学 |
| 55 | 中医 |
34 | 力学 |
| 56 | 药学 |
35 | 机械工程 |
| 60 |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36 | 电工 |
| 61 | 教育管理研究 |
37 | 电子与通讯 |
| 75 | 其他系列 |
说明: 1、“工商管理”学科包括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农林经济管理。 2、“法学”学科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 3、“教育学”学科包括教育学、心理学。 4、“控制工程”学科包括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 5、“材料工程”学科包括材料物理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 6、“其它系列”学科仅指教师以外其它系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