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中青年教师境外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5-17浏览:2009

关于做好2018年中青年教师境外培训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教师国际化水平,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工程,经研究,2018年度学校计划组织中青年教师博士团(第一批)赴境外培训,现将做好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了解境外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动态,学习境外大学教学与管理经验,增强参训教师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二、培训形式和内容

听取专题讲座,开展座谈、研讨和教学观摩,考察办学设施,参与教师及学生工作互动项目等。

学习和了解:1)境外高校办学理念和教学管理运行体系;2)相关学科前沿动态;3)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组织、教学方法;4)学生事务及学生职业发展。

三、目的地及时间安排

美国;培训时长12天;培训时间为20187月或8月。

四、参训人员及培训经费

参训团组成员16人。申报基本条件为二级学院和研究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培训经费由学校承担。

五、遴选办法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直接向各二级学院和研究机构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研究确定培训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出境培训计划项目及名单,获得批准立项后执行。

六、培训管理

1.人事处会同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收集相关培训资料,制定和完善培训方案,办理校内相关手续。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出境培训计划项目,联系确定境外培训单位,协助选派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选定的团组负责人负责培训团在境外培训的组织、管理、协调、安全等工作。

4.选派人员与学校签订培训任务责任书,明确权责关系,完成培训规定的事项和考核要求。

七、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申请人下载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培训申请书》(详见附件),附相关支撑材料于522日前递交二级单位。

2.各二级单位汇总,院部负责人研究填写推荐意见(按推荐先后进行排序),就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学科或专业发展潜能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3.各二级单位将申报材料于524日前交人事处213办公室(联系人:马晓超,联系电话:89668028

附件: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培训申请书.docx



           人  事  处

二O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