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局,省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建设,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17号),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经研究,拟于今年开展2016-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内容
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二、结题验收程序
1.获得2016、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填写《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1)和《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撰写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报所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或省有关部门。
2.各设区市人才办、省有关部门对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项目结题报告进行初审,收集汇总项目结题验收有关材料。
3.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才办”)对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承担的科研资助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题验收结果应用
1.结题验收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10%。对达到优秀及合格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不合格的,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应于2个月后再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
2.逾期不能提交2016、2017年度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或经第二次专家评审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3.验收结果优秀的,优先推荐其项目申报省科技进步奖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及时通知获得2016、2017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的对象,认真做好准备,确保结题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2.申请人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涉密信息脱密后填报。申请材料可从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3.验收上报材料一式一份,主要有:
(1)《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请和验收申请表一起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3)《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项目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效”栏限400字以内)。
(4)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结题验收汇总表。
请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省人才办(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人:丁云霏,025-83393815;郑开萍,025-85486005。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邓逸民,025-83359584。
邮箱:333gc@163.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8号楼;邮编:210013。
附件:“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各类附件表格.doc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