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共有3名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排序)进入资格复审,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毕业时间应为2022年8月31日前;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0年和2021年毕业的考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未缴纳社保证明;
4.(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或证明,证明须由院级党委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
(2)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聘书或证明: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有学校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正职及以上职务,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院级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②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③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5.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请于2022年12月31日17:00前打包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zpnjty@163.com,以“岗位编号+姓名+资格复审材料”命名;
6.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定于2023年1月7日(周六)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燕子矶主校区(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实验实训大楼进行,请考生于8:45前到达实验实训大楼202室,工作人员于9:15前组织考生签到,过时未签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考生面试当天,请携带“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复印件1套。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通告(第27号),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外地返宁人员不再需要报备信息,不再开展“落地检”和“三天两检”;乘坐地铁、公交、轮渡、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可自由通行。
2.考生入校需全程佩戴口罩,陪同人员请在校外等候。
3.我校严格执行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如遇调整,以南京市调整后的政策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南京发布”“健康南京”微信公众号。
4.请各位考生结合自身实际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确认是否参加考试。请有意愿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行程,以免错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