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发布时间:2023-02-04浏览:53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资助时间和条件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在外时长为112个月的访学及在外时间612个月的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不资助攻读学位的学习申请。

申请者基本申报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见附件1)。

二、奖学金申报和推荐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师资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2.申报采取个人申请、二级单位推荐、学校推荐的方式,推荐分重点推荐和同意推荐两类,重点资助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重点或新兴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以及急需培养的人才。

3.对已经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及江苏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已获得过上述资助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延期派出相关事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117号),因疫情原因,2019年度、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录取人员书面申请放弃本奖学金资格或到期未派出人员,不受《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曾获得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格未按期派出的,自奖学金录取公布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的限制。

5.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中《奖学金申请者单位推荐意见表》第2项“申请人政治立场…推荐意见”和第4单位推荐意见:包括对申请人的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分别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填写,并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申报人需由二级单位出具推荐函,推荐函需说明拟推荐研修人员的外语水平、科研业绩以及出国研修对本单位科研的推进作用,推荐函字数应在500字左右。

请二级单位于41517:00前将申请表、附件及二级单位推荐函的纸质版两份,汇总表纸质版一份(以上材料均须签好字、盖好二级单位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213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pnjty@163.com,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联系人:马晓超、刘俊恒,联系电话:025-89668026

 

附件:1.+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docx

      2.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docx

      3.+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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