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发布时间:2023-03-16浏览:10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苏高师培函〔20232)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2023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年来新补充到我校的专任教师、辅导员,以及以往考试中仍有不及格科目的学员。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师 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 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教材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 讲义》《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校本培训、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考试

申报人只有在完成所有科目的培训总学时后方可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考试科目与教材名称一致。考试由省高校师培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统一命题,其中《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以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为主。考试均为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时间安排及说明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行在岗前培训系统完成培训注册及考试报名,网址http://jsgspx.gspxonline.com/;学员注册报名后,须经学校审核通过方可进入培训系统学习及测试练习,并可适时查询学习进度。对首次报名考试的学员,系统自动勾选培训考试科目;对申请补考的学员,系统默认自动勾选补考科目及相应的培训科目。对于2018年前参加培训的学员,在提交历史合格成绩的佐证材料后,可自行勾选补考科目。

自本次培训考试起,各科目成绩设置两年有效期2023年之前取得的成绩有效期到20241231日),有效期内考试全部合格后,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超过有效期后,学员须重新报名参加相应科目的培训及考试。(学员注册及学习方式说明见附件1

(一)系统注册报名时间:2023328—410日,报名系统于报名最后一天的24时关闭,关闭后不予补报;

(二)系统申请免修免试审核时间:2023328—48日;

(三)培训系统关闭时间:202361824时(此时间为统计学员培训学时的截止时间,统计结果将作为判定学员是否具有考试资格的依据);

(四)考试时间:暂定 202371— 72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五、关于免修和免考

首次报名且申请免修免试的,须在系统中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和在学期间成绩单,其中成绩单上需清晰显示以下内容:个人姓名、所学专业、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名称(需完全一致),以及课程考试考核成绩。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具备免修免考资格。不符合免考条件而申请免考的,产生后果责任自负。

非首次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仍须在系统中再次申请免修免试,免修免试依据按往年政策执行。其中已经获得免试纸质批复的人员,直接上传纸质批复件的电子版;未及时申请纸质批复的,除按往年政策提交佐证材料外,还需上传往年的岗培考试成绩单(以证明非首次报考)。

为保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报名系统关闭前完成免修免考审核工作,学员务必在报名系统开通后尽快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及时关注审核是否通过情况。在岗前培训报名系统关闭前两天,申免审核关闭。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明确职责,广泛宣传,确保做到新上岗教师应培尽培。要合理安排新教师工作量,给予其足够的时间参加培训学习。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围绕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现代教育技术等内容,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加强对新教师的校本培训,提高新教师岗位适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尤其要加强对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情况(含撰写教案、试讲等)的考核并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表》(见附件3)。

(二)根据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要求,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严肃考试纪律。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在培训动员时和考试前务必重申考试纪律及作弊处理规定。对考试作弊者要通报到考生所在学校,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四)在网络报名时,个人填报的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无误,如因信息失误引起不能正常获取培训账号参加网课培训和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七、相关费用及教材

(一)培训费、考试费:每科培训费80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免收培训费),每科考试费20元。初次参加岗前培训人员的培训费、考试费由学校承担,教材费自理。补考人员只要交考试费,不再交培训费。上轮考试因疫情原因未参加线下考点考试的学员,凭“2022年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准考证”免收考试费。

(二)教材费:培训教材由各学员于网上报名时自行预订,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汇总费用后,将教材费汇至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指定账户。具体费用为:高等教育学(45元)、高等教育心理学(45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45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42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35元)。

八、报名要求

所有申报人员于4417时前,完成岗前培训系统培训注册及考试报名,并加入南京特师岗前培训QQ群:201075773,同时下载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缴费信息表》,确认信息无误后,个人签名交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及时组织申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并汇总填写《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含补考)报名表》(见附件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表》(见附件3),于4717时前将个人签名后的缴费信息表、附件23(纸质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稿zpnjty@163.com)、相关费用一同报送人事处(办公楼213室)。请所有申报人员和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前完成注册报名、网络学习及材料上报,以免系统关闭影响个人岗前培训。联系人:马晓超    联系电话:025-89668026

附件1-3:学员使用手册、考试报名表、课堂教学实践考核表.doc


人事处

20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