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10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选树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根据《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7号)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222023年度工作中,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二、遴选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在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对象。

三、遴选方式和名额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教学单位推荐1人,经学校遴选、审核后确定1名候选人报送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开展遴选,优中选优。要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关。

2.各单位要组织推荐人选填写申报材料,文字材料要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于2023426日前,将推荐人选电子材料(包括“2023江苏省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见附件)、被推荐人事迹(2000字以内)以及图片2-3幅)打包发送至zpnjty@163.com

联系人:马晓超,联系电话:89668026

 

附件:“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docx

 

 

  人事处

      202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