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共有11名考生(名单附后,按准考证号排序,3位考生排名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毕业时间应为2023年8月31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1年和2022年毕业的考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未缴纳社保证明;
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请于2023年7月24日17:00前打包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zpnjty@163.com,以“岗位编号+姓名+资格复审材料”命名;
5.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定于2023年7月29日(周六)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燕子矶主校区(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实验实训大楼进行,请考生于8:30前到达实验实训大楼202室,工作人员于9:00前组织考生签到,过时未签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考生面试当天,请携带“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