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0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6年全省高校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政策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2002年江苏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意见》(苏教人〔2002〕42号)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优化教师队伍职务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上层次、上水平,更好地为提高高校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人员必须符合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条件,仍按有关系列的职务试行条例执行。现就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中具体要求作以下几点说明:
1、关于学历要求
(1) 申报高校教师高级、中级职务及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为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凡40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本科院校一般须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校今年暂不作要求。对音乐、体育、美术等特殊专业以及基础课教师可适当放宽。
40岁以下资历破格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必须取得硕士学位;45岁以下资历破格申报教授(研究员)任职资格者,必须取得博士学位。
(3)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阅历,其结业证书不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2、关于破格申报要求
(1)今年高校教师及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一律不实行破格申报,高校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2)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不实行破格评审,对于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但教学科研成绩特别突出者,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按《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苏职称[2003] 2号)规定的破格条件从严掌握。
(3)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各方面条件特别突出、仅任职年限不满五年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履行现职务职责至少在三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履行现职务职责至少在一年以上。
(4)1956年以后出生的高校教师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学历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的规定执行。
3、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要求
申报或同级转评高校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考虑到实际情况,今年暂不能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申报人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关于外语要求
(1)2006年申报或转评高校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取得全国或全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其他外语考试成绩不予认可。职称外语合格证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中级职称外语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高级职称外语合格证在申报评审正、副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均为有效。原参加中专系列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申报或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时为同级有效。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职称外语可以免考:
① 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② 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③ 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
5、关于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
(1)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和教师外其他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全省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考试不分中、高级。合格证书将长期有效。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可以免考:
① 获得计算机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 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③ 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且申报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④原中专校教师今年转评同级高校教师职务的人员,计算机不作要求。
6、关于考核要求
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及年度考核等第均须在“良好(合格)”及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良好(合格)”及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其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
7、关于民意测验要求
民意测验应充分反映所在系或部门多数教职工对申报人的总体评价。民意测验小组由所在系或部门党政领导、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组成,参加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且同意人数在半数以上方可上报。
8、关于进修要求
根据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和《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培训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教师在履行职务期间,需认真完成相应的培训进修、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等任务。凡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岗前培训、未参加社会实践的青年教师(35周岁及以下),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
9、关于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和表彰奖励的要求
(1)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及作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籍不得作为评审材料上报。新建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科学校以及成人专科学校的教师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此类论文与书籍可作为评审材料,但仅限一篇(部)。
(2)教学、科研、技术成果必须是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3)奖励表彰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表彰奖励的内容应与本人拟聘职务所从事的专业工作相一致。
(4)“省级刊物”是指省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本学科权威刊物”是指在全国范围内被本学科同行专家公认的权威性刊物。
10、关于论文、论著专家鉴定
申报高校教师、专职科研、实验技术、教育管理研究和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级职务人员的代表作,均须送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将两篇(部)及以上代表作送两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至少一名为正高级职务,至少一名为校外专家)。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将三篇(部)及以上代表作送三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至少两名为校外专家)。申报教授人员代表作必须由教授鉴定;申报副教授的,代表作必须由教授或副教授鉴定。
论文、论著鉴定工作,必须由学校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如由申报人本人亲自递送或指定专家进行鉴定的,已鉴定的材料无效。
11、关于面试答辩
为了科学评审,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对申报正常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内容:在全面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工作表现、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管理的水平的基础上,重点放在学术水平、教学改革、教学科研创新、教学科研工作思路等方面。通过面试答辩,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知识结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学科建设思路、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以利于科学评价申报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面试答辩材料经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后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12、关于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础理论要求
(1)申报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副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应基础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申报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相应基础理论课程免考。
13、关于转岗评审
(1)具有高校教师以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同级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从事一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考核确实符合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并能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方可申报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以后一律不再实行转岗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外语考试或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取得的合格证书,同级转评时仍然有效。
(2)同级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若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须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其担任高校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可与担任高校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担任同级高校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和高校教师职务期间取得的成果均可作为评审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但主要考察其在高校教师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果。
高校教师转评教师外其他系列或高校内部教师外其他系列之间相互转评参照上述精神执行。
14、关于时间界限
2006年评审工作中,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均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
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全脱产学习时间须在申报人员名册的“备注”栏中注明。
已办理退(离)休手续及申报之日已达到国家规定退(离)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15、关于重新申报
2005年评审未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连续申报,若在评审否决后确实做出突出成绩,教学科研水平有明显提高,有新成果的,可重新申报。
16、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础理论要求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副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均须参加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基础理论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取得的合格成绩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已取得思想政治教育或教育类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在研究生期间学习过“基础理论课程考试”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3月13日 组织各系、各部门负责人学习职称评审有关政策,部署今年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各系、部门召开会议,对2006年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宣传动员。
3月13日-15日 个人向所在系、部门提出申请(包括正常晋升和同级转评人员);各系、部门将申报人员报名汇总表交院职称评审办公室。
3月16日- 24日 上交职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的科研成果、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等),由申报人员提交论文,并填写《同行专家鉴定表》。论文送同行专家鉴定(正高3篇3份,副高2篇2份),个人准备评审材料。
3月25日-4月10日 院职称评审办公室将申报晋升高级职务人员选定的论文代表作送专家鉴定。
3月27日 院职称评审办公室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报人,同时给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发放《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审查结果通过的人员将职称评审费用交财务处。
3月20-31日 申报人员述职,组织民意测验。民意测验应充分反映所在系或部门多数教职工对申报人的总体评价。民意测验小组由所在系或部门党政领导、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组成,参加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且同意人数在半数以上方可上报。
3月28日-4月21日
(1)3月28日-3月31日 申报人员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电子稿(请传至人事处邮箱:ren210036@126.com)。
(2)4月1日-13日 各考核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3)4月1日-13日 各学科评审组组织有关专家通过随堂听课、听取学生及同行评价意见、认真检查申报人员展评的教学材料等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客观、全面、科学的教学质量考核。
(4)4月11日-14日 公开展示教学、科研材料(包括讲稿、教学总结、考试分析等),地点在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4月11日-12日 人事处组织院高评委审阅申报职称人员的报送材料。
4月18日-21日 院评委会对申报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召开评审工作会议。
(1)公布评审推荐结果;
(2)经院评委会推荐出的有关人员重新填写评审表。
4月24日-28日 院职称评审办公室整理申报人员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四、关于评审、专家鉴定费问题
今年的职评工作所需费用采取由个人、学院适当分担的办法,申报晋升中、高级职务人员,学校评审费、论文专家鉴定费均由个人承担,学校评审通过人员需缴纳的省高评委评审费及转评人员评审材料费今年暂由学院承担,连续申报人员省高评委评审费、同级转评材料费仍由个人承担,今后将逐步过渡到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
1、交费标准如下:
(1)学校评审费 申报高级职务 300元/人
申报中级职务 200元/人
(2)专家鉴定费 申报正高职务 450元/人
申报副高职务 300元/人
(3)同级转评鉴定费 100元/人
(4)省评评审费 申报高级职务 400元/人
申报中级职务 300元/人
2、交费办法:
个人交纳的评审费及专家鉴定费由申报人交给学院财务处,并由财务处开出收据交人事处留存。
五、个人申报材料报送的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正常晋升高一级的人员个人报送材料内容: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大小,高级职务一式四份、中级职务一式三份)。
2、江苏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份数同评审表,不装订;“结论意见B”页抽出,单独报送)。
3、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复印件)。
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6、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7、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报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8、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13、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报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最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14、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面试答辩表。
15、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16、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正高级不超过10种,副高级不超过8种)。
17、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18、破格申报人员须报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
19、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由学校单独报送)。
(二)同级转评副教授任职资格个人须报送材料种类: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大小,一式3份)。
2、转评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批文(复印件)。
6、任中专校讲师以来获奖证书(复印件)。
7、任中专校讲师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限报8种)。
8、任中专校讲师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9、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由学校单独报送)。
(三)同级转评高校讲师个人须报送材料种类: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大小,一式1份)。
2、转评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1、申报人与各有关系、部门必须认真、清楚、实事求是地填写《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各有关栏目,其中: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意见”栏(P14),必须由党组织对申报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敬业精神等方面签署具体翔实的意见,并明确考核等级,切实反映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切勿公式化、概念化、千人一面。
“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栏(P3),须具体翔实地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管理水平、能力等方面情况和突出实绩;
“完成教学工作情况”栏(P6),须实事求是地填写任现职以来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情况;
“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情况”栏(P9、P10),凡合作的论文、论著、教材、科研成果,申报人须注明本人实际承担的部分(如章节、字数等),并由合作者出具证明,证明由合作者所在单位的科研部门盖章认可;
“教学质量考核”栏(P13),必须认真分析专家随堂听课、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的意见,认真检查展评的教学材料(包括讲稿、教学总结、考试分析等),经过综合分析,明确教学综合考核等级。
由申报人员个人填写的栏目,必须要求由院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
2、上报的讲稿须经系、教务部门审核确认;有关管理文件须经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学校评审通过以后再报)。
六、今年职评工作的几点要求
由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时间紧、要求高,希望各系、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务必做到:
1、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学院关于2006年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认真领会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以及转评高校教师职务相关政策要求。
2、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时间,确保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及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3、要加大对教师职务聘任制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宣传力度,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意识,按照岗位职责及岗位聘任条件,择优推荐,并努力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附件:2006年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
二00六年四月七日
附件:
2006年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
组长:蒋云尔
成员:丁 勇 袁大煌 谢 明 田寅生 孙家文 李 丽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李 丽
成员:郑中原、陈宁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