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朱友涵同志作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公示

来源:rsc发布时间:2009-05-27浏览:217

      经个人申请、系部推荐、学院研究,我院拟推荐朱友涵同志作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2009年5月27日至2009年6月1日。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院人事处反映,电话:025-89668026。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