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11-03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从2009年秋季开始,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网上报名和认定,并由每年的春季认定改为秋季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0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我校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2.申请参加200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现已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身份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
(二)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学历学位条件
1.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
2.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可视为具备合格学历;具备大学普通班毕业学历者,其学历可视同合格学历;
3.有效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以下三类人员可免测教育教学能力:
①取得讲师及以上教师职务者;
②具有博士学位者;
③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者。
2.普通话要求:根据苏教师[2008]4号文精神,所有高校教师都必须通过普通话测试。根据江苏省语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五十岁以上的老教师可免普通话测试。
3.岗前培训要求:申请者应参加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通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四门课程的全省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免予培训和考试。
4.教学任务要求:申请者须已承担或近期拟承担教学工作任务(有教务处和授课系部认可的1年内教学任务书)。
(五)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报事项
(一)网上申请
需申请高等院校教师资格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11月3日—11月10日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准确无误地填写本人信息。
(二)材料准备
1、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相关表格,参照申报条件准备材料。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所有人员均须进行体检,由本人于11月10日前自行至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表有效期为一年,在2008年12月1日之后参加过体检且持有体检合格表的人员,此次申请教师资格可免予体检。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各专业评议组组织进行。测试后请将测试结果填写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上,并由专业评议组组长签字和加盖测试单位公章。
4、申请人思想鉴定由申请人所在党总支负责鉴定,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5、教学任务书由开课系、部负责填写,并由教务处审核盖章。
6、申请人需自行准备个人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纸质版照片(小二寸,体检表上粘贴1张,剩余1张办证书用)和该照片的电子版(小二寸,网上报名时用)。
(三)现场确认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携带准备好的相关表格和材料(普通话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于11月16日—18日到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请各院、系,各部门抓紧时间通知相关老师,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