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证书,年龄原则上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身心素质及其他条件。
5.本次招聘11名,其中:实验室实验员5名;教务处工作人员3名;特殊教育研究中心科研人员1名;手语盲文推广中心手语翻译1名;图书馆数据馆员1名。
二、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个人详细简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主要获奖证书等材料以及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相关信息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邮件主题注明“应聘人事代理+岗位代码+毕业学校+专业”,所有附件必须压缩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报名E-mail: zpnjty@163.com。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7日16: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可兼报,如有兼报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参加考核或聘用的资格。
3.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报名发送邮件,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涉及收取费用的信息皆为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5. 本次公开招聘未委托任何单位举行,所有信息发布均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为准。
四、考核程序
1.通过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专业设置和主要专业课程成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以及课题研究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岗位报名人数,确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2.通过审核名单、考核时间和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请及时注意查看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
3.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我校指定医院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4.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5.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单位安排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学校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咨询
联系电话:025-89668027;联系人: 胡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68015;联系人:孙老师
附件:1.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
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