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证书,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身心素质及其他条件。
5.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学生辅导员8名;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3名;实验教师5名(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应聘方式
1.有意者请通过电子邮件(zpnjty@163.com)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并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
2.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专业”,所有附件必须压缩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16: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可兼报,如有兼报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参加考核或聘用的资格。
3.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报名发送邮件,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5.依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具体安排(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通过考核、体检、综合考察等程序后,确定最终录用名单,并按学校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四、招聘咨询
联系电话:025-89668027;联系人: 胡老师
五、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68015;联系人:孙老师
附件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基本信息表.docx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