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9-14浏览:1601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聘任教师职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

2.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职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3.已经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证书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认定基本条件

1.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

2.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视为具有合格学历。

3.在我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4.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5.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三、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8912—21日。

请申请人务必在此时间段内网上申报,过时系统关闭,无法补报。请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922日至30日,网报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自备档案袋,封面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将全部申报材料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要求顺序装订入档案袋内,到人事处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1012日前,完成新申报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我校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四医院体检中心(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马路街1号),请有关人员携带体检表(见附件)自行前往。

4.1020日前完成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申报流程:

1. 911日前,申报人员填写《拟聘任教师职务人员申请表》交至人事处213室;

2.912日后,审核通过人员登录相关网站进行申报;

3.921日后,网报通过人员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各单位组织)及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913日至23日,网报现场确认。

四、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学校部署和有关政策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下半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认定地点: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213室),电话:89668026

 

人事〔2018〕16号-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二○一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