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基建处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发布时间:2023-07-19浏览:10

    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基建处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启事》相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通过后为面试对象。具体人员情况详见《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基建处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资格初审结果人员名单》(附件 1)。资格复审与面试工作在同一天进行。

    二、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2023 年 7 月 22 日(周六)上午 8:10;

    2.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 1 号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楼 201 室;

    3.资格复审人员:附件 1 中全体人员;

    4.资格复审提交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纸质稿(如有两页及以上,须正反打印);

    三、 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人员:现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面试时间:2023 年 7 月 22 日(周六)上午 8:30 分;

    3.面试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 1 号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楼 203 室。

    四、 面试程序及要求

   1.面试人员先在 201 室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在确认通过复审后,到指定区域就坐。首位面试人员开始面试后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或未携带有效身份证者,将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另行安排面试。

   2.面试前 10 分钟进行面试顺序抽签,严禁考生相互之间交换抽签号,违者视为考试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人际关系、语言表达、举止素养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包括问答与现场互动交流,每人不超过 9 分钟。

    五、其他事项

   1.所有面试者的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2.因学校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选择公共交通到达。

   3.面试者请做好全天候准备,做好时间安排。面试结束后即离开校园。

   4.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5.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68150;15295521376。

附件: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基建处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资格初审结果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