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四)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发布时间:2021-12-31浏览:5001

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四)》规定,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共有44名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排序进入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1. 笔试准考证;

2. 身份证正反面

3.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毕业时间20211231日前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未就业证明;

4. 报考岗位B21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1-3材料外,还须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或证明证明须由院级党委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

报考岗位B30后勤基建处医务管理科工作人员”、B32“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挂靠)工作人员”,1-3材料外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5.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请于20221317:00前打包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zpnjty@163.com,以“岗位编号+姓名+资格复审材料”命名;

      6. 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

面试定于202218(周六)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燕子矶主校区(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实验实训大楼进行,请考生08:15前到达实验实训大楼202,工作人员于08:45前组织考生签到,过时不签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

        1. 面试当天,请携带资格复审材料1-4的原件、复印件1套;报考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考生,请携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

        2. 请于20221717:00前,将苏康码、行程卡、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包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zpnjty@163.com岗位编号+姓名+进校材料”命名

、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面试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承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四)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x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