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四)》规定,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共有44名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排序)进入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1. 笔试准考证;
2. 身份证正反面;
3.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毕业时间应为2021年12月31日前;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未就业证明;
4. 报考岗位B21“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除1-3材料外,还须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或证明,证明须由院级党委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
报考岗位B30“后勤基建处医务管理科工作人员”、B32“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挂靠)工作人员”,除1-3材料外,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5.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请于2022年1月3日17:00前打包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zpnjty@163.com,以“岗位编号+姓名+资格复审材料”命名;
6. 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定于2022年1月8日(周六)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燕子矶主校区(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实验实训大楼进行,请考生于08:15前到达实验实训大楼202室,工作人员于08:45前组织考生签到,过时不签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
1. 面试当天,请携带“资格复审材料1-4”的原件、复印件1套;报考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考生,请携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
2. 请于2022年1月7日17:00前,将苏康码、行程卡、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包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zpnjty@163.com,以“岗位编号+姓名+进校材料”命名。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面试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承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